
在对《公民法修正案》(C-3法案)的最新修订中,加国对于在新立法生效后出生或收养的儿童通过血统获得加国公民身份将进一步限制。如果最新修正案最终成为法律,许多加拿大人的子女将无法获得加国公民身份。

根据最新修正案,在国外出生或被加拿大公民收养的子女,只有在其加拿大籍父母在其出生或被收养前的任何五年期间在加拿大境内居住至少三年的情况下,才能在出生或被收养时获得加国公民身份。

修正案还引入了法案早期版本中没有的额外限制:
安全评估:即使其父母符合与加拿大有实质性联系的测试,18岁或以上的子女在申请公民身份证明时也必须接受与国家安全、侵犯人权、犯罪和经济制裁相关的担忧评估。
语言和文化知识:18至55岁的子女在申请公民身份证明时,还必须证明其具备足够的英语或法语知识,以及足够的加拿大知识和公民的权利与责任知识。
根据血统公民权,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子女可以通过出生或被收养的方式从加拿大籍父母那里继承加拿大公民身份。现行的《公民法》于2009年进行了最后一次修改,该法对血统公民身份引入了“第一代限制”(FGL),根据该限制,归化加拿大人和在加拿大出生的加拿大人子女可以通过血统获得公民身份,但通过血统获得公民身份的加国公民的子女则不能。2023年12月,安省高等法院裁定现行版本的《联邦法律》违宪。而C-3法案是联邦政府最新一次试图通过更狭窄的《联邦法律》来修订《公民法》。
最新版本的修正案还包括一项要求,即联邦移民部部长须向议会提交一份年度报告,说明因该法案生效而成为公民的人员情况,以及一份关于豁免安全评估的报告。《公民法》修订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C-3法案要成为法律,必须在议会两院的三读中获得通过,并获得御准。
根据现行的临时措施,受联邦法律影响的个人可以申请酌情授予公民身份。要申请酌情授予公民身份,申请人必须在线提交公民身份证明申请表及必要文件。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将审核申请以确定其资格。目前公民身份申请的处理时间约为八个月,有特殊情况的个人可以申请加快办理。
加雄移民陸炳雄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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