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Bobby)温哥华市政府正在考虑引入一项新政策,赋予市府更大权力,在发放开发许可证时,要求开发商承担市政基础设施的部分升级费用,例如污水系统、人行道、公园及公用设施等。

此举源于2024年省政府通过的《第16号法案》(Bill 16),该法案赋予市政政府更多权力,以加速住房开发进程,并合理分摊因增长带来的成本与影响。新法明确授权市府要求开发项目提供具体场地基础设施及公共利益设施。
市府工作人员指出,新政策将有助于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延误,并使开发预期更为明确。受影响区域包括百老汇规划区(Broadway Plan)、甘比走廊计划(Cambie Corridor Plan)中的奥克里奇市镇中心(Oakridge Municipal Town Centre)、以及即将启动的鲁珀特与伦弗鲁地铁站周边规划区(Rupert and Renfrew Station Area Plan)等。
“此项变更为市府提供更强有力的工具,确保新开发不会加重现有基础设施负担,同时避免繁复的重新分区程序。”市府报告中写道。
目前,许多开发商提供土地、公用设施或资金支持等义务,通常在重新分区阶段进行协商,这一过程往往耗时多年,且结果不确定。而新政策将把这些要求移至开发许可证阶段,即使是在已完成分区的区域,也能施行基础设施义务。
温哥华市城市规划、设计与可持续发展总经理乔什·怀特(Josh White)表示,此举将允许开发项目跳过繁琐的分区审批流程,显著缩短整体审查时间。但对于某些项目来说,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仍须列入开发许可阶段。
根据市府建议,新规将首先适用于少数基础设施亟需改善的区域,并逐步推广。此“渐进式”实施策略旨在观察其对项目进度、开发成本的影响,并适时作出调整。
新规将涵盖广泛的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要求,包括:
- 污水与排水系统升级
- 供水与消防系统改善
- 垃圾处理设施
- 人行道、自行车道、公交站点
- 交通缓解设施、道路升级与防洪系统
- 公共区域美化(如街道绿化、座椅与照明等)
这些要求仅适用于与开发项目直接相关的影响,并须由开发商全额承担,不得转嫁市府。
市政府报告强调,在正式实施前需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仅在“基础设施服务需求急迫”的地区优先推行。之后再逐步扩大至其他区域,以便根据成本、审批进度与潜在风险做出灵活调整。
对于已完成分区的项目而言,该机制可避免重新分区流程,直接申请开发许可,更具效率。但对于尚未分区的地区,新规可能带来更高的不确定性,市府将采取措施防止“3-3-3-1”审批制度目标被破坏——即目标在三个阶段内完成开发许可,每阶段不超过三个月,最终审批在一年内完成。
此外,市府还拟定了一项新的《开发审批程序条例》(Development Approval Procedure Bylaw),拟扩大重新分区项目的强制预审申请门槛,并调整公听会的流程。例如:取消对符合城市发展规划且以住房为主的分区申请项目的公听会。这项改革旨在使市级政策与省级法律保持一致。
该系列改革将在下周被提交至公众听证会讨论,预计将在今夏正式召开。如获通过,这将成为温哥华在推进住房开发的同时,保障社区基础设施承载力的关键策略。
值得一提的是,温哥华市也在进行一项更广泛的开发成本机制评估,包括开发费用征收(Development Cost Levies)及社区设施捐献(Community Amenity Contributions, CACs),预计该项审查将在2026年完成。
根据《Daily Hive》报道,这一问题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专家表示,这种现象可能会带来一系列潜在的影响。此外,一些利益相关者呼吁政府采取行动。
来源:Daily 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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